泸定县综合农贸市场现已全面建成,并于2017年12月21日投入使用。为规范市场管理,进一步创建安全卫生、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市时间:2017年12月25日前。
二、综合农贸市场地址:泸桥镇开湘路58号。
三、凡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凭营业执照或食品摊贩登记卡向市场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入市登记,并签订“三包责任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凡农贸市场房屋、铺面、摊位的所有权人,自营或出租给他人经营,须严格按照市场划行归市、分类分区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如违反市场的区域设置和功能划分,不得入市从事经营活动。市场外侧铺面及周边不得从事生鲜肉类、水产和家禽等经营活动。
五、县综合农贸市场功能区划分:市场一楼为肉类、冻制品、副食、干杂、水产、面制品及禽类区,市场二楼为蔬菜和熟食区,市场三楼为水果和自产自销区。县人民政府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场业主加强市场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经营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六、2017年12月25日起,后山临时农贸市场将停止使用,遵义路、长征大道两边所有摊位全部规范进入新农贸市场经营,严禁占道摆设摊点。
七、凡是城区内从事蔬菜、水产、水果及其他经营的流动商贩,必须进入县城已投入使用的市场内规范经营,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在县综合农贸市场启用过程中,对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市场秩序,拒绝、阻碍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及未按要求退街入市的,且侮辱、殴打市场物业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配合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规范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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