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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出台招商引资“1+3”扶持政策
2019-08-12 08:18:16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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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泸定县制定《泸定县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及《泸定县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办法(试行)》《泸定县促进工业发展的若干办法(试行)》《泸定县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办法(试行)》。分别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一、二、三产业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政策扶持。支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产业,对集中连片建设300亩以上的,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以种定养”绿色发展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流通突出贡献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设立国有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投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签约后30个月内建成投产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达到8000平米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30-50万元;对精品主题民宿150平米以上的,分段给予租金及床位补贴,获得国家、省“星级民宿”称号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