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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强化河(湖)长制确保“水常清”
2020-09-13 02:04:45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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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格落实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以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核实企业信息700余条,拟定80余家企业的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完成43家企业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指导1家重点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

二、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全力推进“新城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等6个项目的建设,完成总工程量25%;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处置,共处理污水40万吨,COD消减量24.05吨,氨氮消减量4.02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应一级B标准,无公害处置活性污泥55.2吨。

三、开展农村污染防治。认真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65%,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巩固2019年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处理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成果,启动2020年“厕污共治”项目3424户、15个村污水治理项目,完成4个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