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通过使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24部,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2)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385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聘请1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截至目前,我县依法完成重大执法决定事项8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