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力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排险除患、三年整治行动、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节后复工复产、汛期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余次。安全检查硬梁包水电站、川藏铁路、泸石高速、雅康高速二期连接线等重点建设项目15次。(2)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安全隐患356项,整改354项。各部门三项整治行动及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项,整改隐患180项,已整改164项,整治整改16项,督办完成2项县级重大隐患整改任务。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1份、提醒通知书1份,约谈企业负责人3人次。(3)严格逗硬监管执法。制定实施2021年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和2021年创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39次,执法发现整改隐患8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3件,收缴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