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一河一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86次,乡镇级巡河377次,村级巡河8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7条。⑵强督查。每月开展“四不两直”巡河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照属地进行交办,实行动态销号管理。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5人次,车辆181次,累计巡查河长405公里。⑶重整治。坚持综合治理、常态管控双向发力,聚焦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件2起,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45万元;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案件4起,收回河滩地5.6亩用于集体护岸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