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全面保护天然林和推进生态文明战略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该项工作,对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落实我县集体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管护工作,全面准确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停伐管护补助,县林草局以《泸定县2019年公益林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泸定县天保工程二期2020年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和《泸定县天保工程二期2020年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兑现面积、标准、资金
全县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73827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63972亩,省级公益林9855亩。兑现标准:国家级公益林为15.75元/亩,省级公益林兑现标准为15.75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元/亩,省级财政补助12.75元/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总资金为1691.28万元。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80672亩,兑现标准为15.717元/亩。停伐管护补助总资金为126.79万元。
二、补偿(补助)范围及对象
本次补偿范围是指全县纳入公益林林地管理的集体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包含9个乡镇90个村的林农。
补偿对象为集体和个人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林权所有者。
三、兑现时间及兑现途径
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必须在每年11月20日底前全面完成兑现。
为确保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林权所有者中,要求严格做到“五核实”,即权属核实、对象核实、地点(位置)核实、面积核实、人员(户数)核实,并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各村根据村、乡镇自查、县级抽查的结果,村委会通过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编制分配方案及兑现花名册,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由各乡镇审查后汇总报县林草局,县林草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监管平台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落实责任,实现管护全覆盖
按国家、省、州相关规定,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等惠民惠农政策兑现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中将管护责任区落实到各乡镇、村组及生态护林员,对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职责和管护质量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全县范围内集体林管护工作全覆盖,达到山山有人看,处处有人管。
五、严格考核,确保管护成效
按照《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的通知》等规定,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保护天然林。要求各乡镇要建立管护成效年度核查制度和管护成效与补偿资金兑现挂钩制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要全面建立和完善森林管护组织体系,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管护成效。
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时间紧迫。望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天然林保护事业,并加强惠民惠农补助政策兑现各环节监督。
联系电话:0836-3123544
附件:1、泸定县2020年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表
2、泸定县2020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表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