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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第八批)
2020-10-30 08:54:47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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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泸定县加郡沟三级水电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2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1112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向业主单位提出。

序号

业主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公众意见表链接

性质

1

泸定县加郡沟三级水电站

泸定县德威镇

(原加郡乡)

泸定县加郡沟三级水电站

详见附件2

详见附件1


第2次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公开内容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业主单位同意公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甘孜州泸定县加郡沟三级电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