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6-3126860 通讯地址:泸定县田坝新城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邮编:62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燕子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详见附件 | 2020.11.12 |
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