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泸定县关于利用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2021-03-26 07:11:02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14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泸定县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期为2021326202148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48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向业主单位提出。

序号

业主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公众意见表

性质

1

泸定县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泸定县兴隆镇

利用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2

第1次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公开内容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业主单位同意公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山盛水泥窑协同处置一次公示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