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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06-02 09:18:37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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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6-3126860    通讯地址泸定县田坝新城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邮编:62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海螺沟温泉度假小镇项目

泸环发[2021]34号

详见附件

2021.6.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