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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2021年4月-6月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渡河流域地表水水质状况公开公示
2021-07-26 09:59:36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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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

1.监测情况

20214-6月,泸定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泸定县烹坝镇大渡河流域鸳鸯坝入境断面和得妥镇大渡河流域大岗山出境断面地表水开展例行监测。

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铅、镉、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导率、浑浊度25项。

2.评价标准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3.评价结果

20214-6月泸定县烹坝镇大渡河流域鸳鸯坝入境断面和得妥镇大渡河流域大岗山出境断面2个监测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情况

泸定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位于泸定县政府综合楼楼顶,点位名称为泸定县政府综合大楼,环境空气采取空气自动站自行监测。

2.监测项目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项。

3.评价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评价结果

2021年4-6月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91天,有效监测天数91天,其中空气质量一级(优)为89天,二级(良)为2天,第季度优良天数达到100%。


附件:1.泸定县20214-6月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渡河流域地表水监测评价结果统计情况

 2.20214-6月大渡河流域水质监测报告

 3.20214-6月环境空气监测原始数据


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202172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