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住建厅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垃圾填埋场)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一是恶臭气体感观明显,需增设除臭设施或加大除臭消杀频次。二是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未验收,数据未上传生态环境部门,未公开设备测量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点位未设置在总排口,出水明渠流量计巴歇尔槽选型过大,出水在线监测站房建设标准,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五是有废液产生,但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六是加强场区内坝体的监测和沼气的监测、收集和处置。 |
责任单位 | 泸定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王蕾 |
联系电话 | 0836-3122430 |
整改目标 | 完成整改任务,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
整改措施 | 一是督促强盛公司完成对散落在已覆盖区域及周边区域的垃圾进行捡拾,对垃圾分层摊铺后利用压实机对填埋区内的垃圾进行压实,对垃圾填埋区喷洒药剂进行除臭灭蝇。有效解决垃圾填埋场的雨污分流、防晒灭虫、除臭灭蝇。利用HDPE膜对裸露在外的垃圾进行覆盖。保留日常垃圾倾倒区域,每天垃圾倾倒完毕后,安排管理人员将每日倾倒点垃圾进行覆盖,确保终场边坡及覆盖面上没有垃圾。 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方。2021年4月9日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渗滤液运维服务中标公司四川峨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12日进场开展渗滤液处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工作。目前在线监测系统已调整规范,并正常运行。2021年4月28日将在线监测联网审核资料上报泸定生态环境局,由泸定生态环境局上报州生态环境局。5月24日已完成在线监测专网连接。 三是对监测位置进行调整,监测位置已调整至总水管,流量计巴歇尔槽已完成校正,出水在线监测站按照单独成室的要求完成整改。 四是于2021年4月25日联系多家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4月27日到泸定商谈。通过报价,确定由第三方公司开展监测。 第三方公司2021年4月28日进场开展第一次监测工作,采集了填埋场废气、处理后废水;采集的废气、废水于4月29日送达成都进行检测,5月20日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达标。 五是迅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 六是已安排人员巡视坝体,对场区内坝体监测和沼气监测进行规范收集处置。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