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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关于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磊鑫商混站(砂石厂))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1-08-31 03:13:23
来源:
泸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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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

(磊鑫商混站(砂石厂))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群众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磊鑫商混站(砂石厂),车辆进出灰尘大、噪音大、污水不清楚是否外排”问题。

责任单位

泸定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王蕾

联系电话

0836-3122430

整改目标

完成整改任务,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1对现场噪音、污水、废气等问题开展信访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泸定县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新建项目生产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收集回流至清水池用于生产不外排;雨水设置了导流沟,引流至清水池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混凝土生产设备为密封式,对设备采取了全封闭措施,厂区周边设置了110米的隔音墙,该公司于2021118日至1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废气、噪音进行了监测,均符合相关规范及要求。经现场核查,场内降尘喷淋设施运行正常、车辆进出均经过门口冲洗池和出料口冲淋2次冲洗,无废水外排。

2进出车辆灰尘大问题:已对该条便道进行硬化(黑化)处理,企业将定期安排车辆对道路进行养护和洒水降尘。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