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泸定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0836-3128757
通讯地址:泸定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泸定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附件:泸定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附表
泸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