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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2019年10月-12月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渡河流域地表水水质状况公开公示
2022-05-24 02:33:59
来源:
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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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

1.监测情况

201910-12月,泸定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泸定县烹坝镇大渡河流域鸳鸯坝入境断面和得妥镇大渡河流域大岗山出境断面地表水进行了月监测。

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铅、镉、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23项。

2.评价标准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

3.评价结果

按照《地表水环境水质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要求,水质评价指标河流总氮需除外,201910月-12月泸定县烹坝镇大渡河流域鸳鸯坝入境断面和得妥镇大渡河流域大岗山出境断面2个监测断面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

1.监测情况

泸定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位于泸定县政府综合楼楼顶,点位名称为泸定县政府综合大楼,环境空气采取空气自动站自行监测。

2.监测项目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项。

3.评价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评价结果

10月-12月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92天,有效监测天数92天,其中空气质量一级(优)为89天,二级(良)为3天,第季度优良天数达到100%。

附件:1.泸定县201910-12月度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渡河流域地表水监测评价结果统计情况

 2.201910月、11月、12月大渡河流域水质监测报告

 3.201910月、11月、12月环境空气监测原始数据

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202252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