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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2024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5-17 16:14:32
来源: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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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解决我县旅游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滞后、旅游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快促进文化旅游资源禀赋与旅游服务发展水平相适应,认真落实四川省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2024年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以创建大贡嘎山地人文旅游度假目的地为目标,按照“资源要本真,服务要现代”发展思路,加快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旅游服务硬件大提升;以满足和引领游客需求为主攻方向,激发市场潜能,激活旅游消费动能,实现旅游服务供给能力大提升;对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相关服务行业标准,强化宣传、培训,引导相关行业创优争先,实现旅游服务水平大提升;推进旅游服务与旅游产品融合升级,千方百计延长游客停留时长,增加过夜游客占比,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必游” “必看”“必购”“必吃”等旅游消费场景,有效提升文旅消费能力。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着眼游客旅游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在优化资源配置、导消费方向、加强市场监管的调控作用,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以问题为导向,实施6个方面27项工作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合力在整治、提升、保障上攻坚克难,遏制旅游购物市场苗头性问题,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取得新突破,实现文化旅游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任务一:实施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巩固全县旅游餐饮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餐饮价格监管,提升餐饮行业服务质效;强化“泸定味道”,打造特色旅游餐饮品牌;建设泸定特色有机产品体系,开发拳头产品,培育壮大粮食、野生菌、藏香猪、果蔬等有机产业集群。

  任务二:实施旅游住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以地方住宿业品牌创建和产品多样性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旅游住宿品质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力争年内培育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2家,创建四星级民宿2家、三星级民宿2家;做好经营者提醒告诫,引导其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合理制定相关服务价格,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行为;全覆盖开展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培训。

  任务三:实施旅游出行保障提升行动

  完善旅游目的地交通服务体系,开通县城到景区旅游专线或公交汽车、区间接驳车;加强公交行风建设,加大对非法营运和“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旅游停车管理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圈地设卡乱收过路费、停车费等乱收费行为;开展旅游交通保畅行动,强化交通执法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构建“5+9+N”服务设施体系,全力打造国道318线世界最美景观大道;加强旅游厕所管理维护,美化旅游沿线城乡环境。

  任务四:实施旅游体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管理;推出多样化旅游线路产品,打造多个旅游知识产权品牌 (IP);加强旅行社及导游服务管理,规范旅游马帮管理;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培养泸定县“十佳”金牌讲解员,开设公众号讲述“泸定故事”。

  任务五:实施旅游消费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开发富有地域特色且“物美价廉”的旅游商品,让游客有得买、买得起、带得走;规范整治旅游购物市场秩序,在大贡嘎区域乡镇率先打造诚信消费示范街(店),着力构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不断完善入境游支付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支付服务便利性;强化12345政务热线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涉旅投诉快处机制;鼓励支持旅游购物企业建立健全售卖管理体系,争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任务六:实施文化娱乐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丰富娱乐体验场景,推进全域博物馆之县和泸定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展示园建设,各A级旅游景区结合实际,提供免费讲解服务,为游客讲解景区的历史、文化和景点背后的故事,增加游览的知识性和趣味性。丰富演艺节庆及夜间场景,全力办好泸定红樱桃采摘体验季等民俗活动,提升打造《红军飞夺泸定桥》等舞台剧目,着力打造泸定桥周边紧贴流量、体验丰富的夜间消费场景。丰富非遗沉浸体验场景,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4A级以上景区引入非遗产品售卖点。

  《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强化综合整治。坚持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泸定县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泸委办发〔2023〕9号)要求,持续推进全县旅游市场环境八个专项综合整治行动,打击市场秩序乱象,提炼固化长效机制,构建常态化整治格局,为服务质量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二、强化暗访督查。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暗访工作组不定期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暗访督查,结合“12345”游客来电和各级旅游投诉,制发暗访情况通报、发布旅游投诉情况通报,限期整改整治,确保暗访检查实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暗访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采取警告、诫勉、约谈等措施。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游客满意度调查,综合评定各乡镇在“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服务质量情况,公布年度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中产生的正反两面典型案例。

  三、强化督促考核。县级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的行业指导和考核评估,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对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正向激励。将各乡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化旅游领域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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